法律问答

两年前,人们用抵押贷款借我的钱,消失了两年,我一直住的房子,最近收到法院的资料,声称房子三年前抵押给别人,现在法院裁定我搬出去

2020-03-21 06:3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房地产抵押的基本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 抵押的房子不能卖,需偿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后进行买卖。
    办理抵押注销需要的资料手续: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抵押人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抵押权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存量房抵押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存量房抵押的,提交他项权证原件;预购商品房按揭的,提交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或预售商品房按揭备案证明;还款结清证明、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书面声明等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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