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职工人假期到别的工厂去帮助受伤的工伤

2020-03-21 08:2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止工作期间,原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可以发放现金,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或者由工伤职工的亲属代领。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的期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解答如下:
    1、工伤的休息时间不是固定的,它因伤势的严重程度而长短不一。
    2、工伤时间休息的长短不是个人决定的,也不是单位决定的,更不是医院决定的,而是由当地的劳动部门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材料来决定。
    也就是说,不是你想休息多长时间就休息多长时间。有些医生或者妄自臆断,或者出于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凭着个人关系,自己作出工伤者的休息时间,很有可能造成伤者的损失。
    3、工伤休息时间到了,企业会及时通知伤者上班的。
    如果没有通知,可以视为带薪休假期(工伤休息)未到。
    4、如果企业通知了,但伤者以各种理由拒绝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三个月以上的,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但是企业必须进行告知。
    未履行告知程序的,企业解除劳动者的关系,可以视为违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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