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田赔偿费打进个人养老保险上是不是合理合法

其它
2020-03-21 08:3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 农村土地保险,是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农民损失,增加抵抗风险意识,而和保险部门联合推出的保险新险种,入保后,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可以得到赔偿。  种植和交纳保费不同,赔偿的也不同。  以种植水稻为例,一亩水稻向保险公司交纳14元的土地种植保险费,其中中央财政补贴7元,省级财政补贴
    3.5元,农户个人出资
    3.5元。如遇自然灾害造成绝收或者超低产量的,可获得保险公司200元赔偿。
  • 个人养老保险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个人养老保险承担责任: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
    50、
    55、
    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个人养老保险为我国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个人养老保险的受理范围:  社保局: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企业(含已破产、解体、关闭企业)的失业职工;具有本市户口(含农村户口)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具有本市户口(含农村户口)和《运营证》的个体运输业主及其雇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职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单位的漏投保人员;复员退伍未安置的军人。
  • 个人如何补缴养老保险:  
    一、自由择业人员需携带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三、失业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以及复印件。  
    四、个体工商户需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  社保的缴纳方式是:  
    一、如果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缴纳的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比例来缴纳。  
    二、如果劳动者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操作方法是:  1,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2,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