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业主家里失窃,案发后也报了警,小区业主规定查询住宅小区监控视频被物业管理己各种各样原因回绝,导致案发那时候的维一直接证据遗失,过后根据对物业管理服务值勤保安人员观察发觉,她们在晚间值勤时都会入睡,而小区大门大好着,因而对她们开展照相调查取证,我觉得我想问一下:那样的直接证据能作为诉请中的直接证据吗?

2020-03-21 09:4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物业存在过错,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的大小来承担责任。比如: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是否登记、被询问;保安是否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巡逻;监控录像出现异常情况是否引起物业人员的警觉;物业服务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等等。
    同时,还要看业主自身是否存在疏漏,比如有的业主过于相信社会治安,睡觉或外出时不关阳台门和窗;钥匙遗失后不换门锁;巨额现金随意存放等等。业主自身疏于防范也应当承担责任。
    业主要正确理解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首先,物业和业主之间是委托服务关系,双方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应当看合同对被盗有无特别约定。物业如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管理制度要求行使了自己的职责,就不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在管理服务方面存在过错,就应当按照过错程度的大小承担责任。
    业主被盗的责任最终还是应当由窃贼来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成本报酬,既不是业主财产的保管费,也不是财产的保险费。其次,物业管理中的保安工作也只是配合居委会、公安机关搞好治安防范,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区域的公共秩序,而不是为某单个业主看家守财。
    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能力是有限的,从客观上并无法完全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可以说小区保安人员的配备及其工作,已经阻止或避免了许多案件的发生,把案件降到最低限度,作为服务对象的业主已从中受益。
    您可以根据上述解释按照您的具体情况来处理家中被盗后的责任分担。
  •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条的规定直接确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的公约也明确承诺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属于合同义务。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以及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即使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公司是否进行赔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双方签定的合约中,关于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执行的有没有执行,如果物业公司在合约中承诺应该有的服务没有做,或者做的没有达到标准,那么属于物业公司违约,物业公司应该进行赔偿。
    如果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约履行了它的服务,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失窃,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看具体情况,最关键的是要看物业有没有过错,是否尽到守卫、巡查的责任等。
    举例说,北京一小区围墙倒了两天,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砌起来,有业主家中被盗,起诉到法院后索赔成功。

  •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来界定  家中被盗物业该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取决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怎么样规定的,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都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果有了明确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就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之规定,向物业主张赔偿权利。  
    二、根据责任义务的履行来界定  这种要求是要看小区物业是否存在违反物业管理合同,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失,比如应当有值班而没有值班,或者应当进门查证而没有让小偷混入,等等必须证明物业存在过错,否则,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职责,那么你们就没有办法起诉因为物业公司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保证没有像这样的事情发生,公安局还会被盗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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