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加工厂同事加碱工作时,俩人抬一袋工业生产碱上楼梯时,我走的慢了一点,他就骂我慢,后面他放开手了一袋碱包砸到我,互骂一会后遭暴揍,送医院门诊查眼钝伤,眼框眶下壁爆裂性骨裂,鼻骨骨折,上颌骨额突骨裂,值班领导干部让私了,我的这算工伤事故吗?加工厂就没准备视我来工伤事故?我找劳动局管用吗?

2020-03-21 10:1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到指定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由此可以推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工伤赔偿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私了。劳动者之所以愿意选择私了,最大的好处就是时间短,比较容易拿到钱,成本低,但是工伤私了对劳动者极为不利。
    为彻底解决工伤赔偿争议,工伤事故后,尽量通过法律程序鉴定伤残级别,签订赔偿协议时,注意协议内容和措辞,安排见证人,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有效,杜绝日后一方反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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