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店铺租赁期间房东必须回收店铺,租户甲不交租金,把商品拿到店铺不违反的法律,甲对店铺的货物房东可以怎样处理呢? 请说明。 谢谢你。

2020-03-21 10:5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对于房子收回,必须按照合同处理,如果合同没有到期而收回房子,那么是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二、发生一方违约后,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了,按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来计算。例如:对方在同区段,同面积重新租房所增加的费用,搬家所造成的损失等。
    三、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三、发生一方违约后,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了,按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 若房东提前收回房子:
    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 1、出租人经交涉未果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租人搬离出租房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能出现一方说怎样就怎样的情形,这有违公平、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民事法律原则。因此,当初合同约定了押金,其作用在于避免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给房屋造成损毁后逃离,欠水电、煤气等费用未经通知秘密搬离等给出租人造成损害的一种保证。因此,押金就是押金,如果转换为租金,则使得出租人丧失了该保证,在出租人不同意的情形,如果承租人逾期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搬离住所,同时承担必要的逾期搬离导致的违约责任。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97条、227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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