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委托我投资公司的项目,我和对方签订了投资委托协议,2014年5月以我的名义投资,时间是一年,但到期后项目方面的钱不出来,又延期一年,朋友担心项目问题让我补偿债务

2020-03-21 12:0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借款借条到期还不了,最好是写还款计划,这样对债权人有利。借条到期后,对方如果还不了钱的,那从到期日的第二天开始,借条就计算诉讼时效了,在二年内,债权人如果不起诉,过期后,法院就不再提供强制保护。
    借条到期后,对方还不款的,可以重新签订新的还款协议。这个协议的日期必须是现在的,那二年的诉讼时效就从现在重新开始计算,否则按老的借条日期计算。重新签订协议时,可以就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必要的说明,如:写明原借条约定何时还款,因何原因双方又重新订立新的还款协议的,原则上说的越清楚越好,这样对债权人越有利。
  • 对于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有解除权。
    委托代理协议依法是跟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所以应该拿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去律师所,向律师所负责人反映情况,要求解除代理协议。按照规定,如果不是因为律师的原因造成的,律师费是不退的。
    但是委托人可以与律师所协商退费的问题。根据《律师法》规定,在解除委托关系前,律师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委托人利益。
    办理解除代理协议时,应该与律师事务所签定解除协议,取回留存在律师所得相关证据原件,并写好签收收条。
  •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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