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盆友第一次想售假烟提货被捕组成刑事处罚吗?

其它
2020-03-21 15:1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行为,将构成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烟草专卖局有权依法查处。
    重点是,一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必定会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力度相当大。
    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卷烟数量较大,在二十万支以上的;非法经营的数额、数量达不到前两条,但是因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又被查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而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 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