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要资询一下!二辆非机动车道产生撞击,交警队区划不上义务,评定负伤的一方车子后车轱辘无刹车踏板,另一方在人民法院以过失伤害提起诉讼,有效吗?

其它
2020-03-21 16:0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需承担何种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前,申请人请求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的,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不再从被申请人财产中予以拨付;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申请人请求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的,已经从被申请人财产中优先拨付的强制清算案件申请费不予退回。
  • 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证明自己受到了行政行为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是有因果联系的。
    而不同于刑法和民法,在原告主张其行政行为不合法的,不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是由被告证明自己行政行为的合法依据。
    差异在于双方举证的对象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