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时只写了我丈夫的姓名,如今要办理房产证了,去问说不可以加姓名,说的应以我丈夫的姓名办出来房本以后才能够加姓名。到底在买房到办理房产证以前是不是能够再加自己的名字呢!

2020-03-21 17:4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购买房屋后,都要及时办理房产证,只要是按照正常买房流程,一般都能办房产证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⑦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⑧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购房者角度,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税费。
    ②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③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的,但是房产证办理之后可以进行过户或者是加名,以房产证上加名字为例:
      
    1、赠与: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2、买卖: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3、析产: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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