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题,我离婚后再婚了,第一次婚姻还有一个孩子留给了男人,再婚后有一个女儿,现在怀孕了,想得到许可,这可以吗?

离婚
2020-03-21 20:0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二、再婚准生证怎么办理?
    再婚准生证怎么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请看如下说明:
    (一) 本人申请,并填写《生养一孩声请表》(必需钢笔填写);
    (二) 伉俪双人照一张;
    (三) 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审查核定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团身子骨儿检查查核对于核准后,发给《生养二孩声请表》;
    (四) 成婚证;
    (五) 两边户口薄;
    (六) 妇孺的身体健康;
    (七) 乡(镇)、街道服务处一孩生养证报批小组核实际证明实、证件后,切合要求的发给《一孩生养证》;
    (八) 《生养二孩声请表》填写好后交男性以及女孩两边村(居)委会或者单元计生办审查核定,并加盖计生办公章后,由女地契元逐级刊在报纸上报批;(必需钢笔填写);
    (九) 代孕有身5个月后由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发给《二孩生养证》;领证须出具的证实质料如次(原件以及拷贝件各一套):两边身份证及户口簿、成婚证、孕检证实(未领取《生养二孩声请表》前不克不及代孕有身);二婚匹俦带仳离证或者仳离讯断书;一方有小孩的带小孩户口簿;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子带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判定小组判定表;独生子女方庭小孩灭亡的带灭亡证实以及派出所证实;无子女,依法抱养1个孩子的带成套抱养证实,代孕有身5个月后,领《儿孩生养证》时须带人口生育证明;
    (十) 声请人携以下证实、证件,报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报批;
    (十一)伉俪两边地点村(居)委会或者单元在《生养一孩声请表》上签订理论并加计生办公章;
    综上只是对再婚准生证的简单概括说明,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夫妻想要自己的孩子,建议您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因为根据具体妇孺情况加以分析说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帮助您解决疑问。
  • 按照《婚姻法》离婚细则的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有关部门是不支持离婚的。根据有关规定你们在离婚协议书中的附加条件民政局是不能认可的,如果真的无法在一起生活,也只能约定分居,等孩子出生后再离婚。
    但既然已经成为事实,你可以拿上相关证件,在你所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准生证》,孩子出生后带上《准生证》到抚养孩子一方的户籍管理叮乏耻何侪蛊抽坍处开部门办理户口注册登记。
    你是一个非常个性化和执着的人,很有主见,如果能不懈努力学习将更加完美。你的行为为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和《人口管理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亟待完善与改进的要求。
  • 你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如果超过6个月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你不同意法院不会判离的,其次因为中止妊娠男方要求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