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家请客的人很多,亲戚安排我家住,第二天早上发现衣柜衣服的5800元钱丢了,报案没有证据,只好让他们回去,这几天朋友亲戚说我家诽谤,毁了她的名誉,和很多人商量 这件事怎么解决?

2020-03-22 01:3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损害后果确实发生,你可以收集证据,录音也是其中之一,但不能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取得,还要有其他证据相印证。
  •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属于名誉侵权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别人诽谤你的证据,可以告别人诽谤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是构成犯罪的。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而且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的。

    如果公安机关接报后经过调查,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不会立案侦查的。
    由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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