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来我家滋事,先动手能力打架,如今她们造谣人们给他们弄成轻微伤,可是她们沒有直接证据,由于人们的确沒有打他,人们这里也许多人轻微伤,应当如何解决?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3-22 04:2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对方先动手,再将对方打成轻伤。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是单纯看谁先动手,要看事件的性质。
    如果系对方进行违法行为,你为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而进行防卫,致其受伤,你当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双方就是相互挑衅、因口角之争引发打斗,只能算是互殴,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当然,在我以住的工作中,对于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有经过赔偿,双方和解,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仅适用缓刑的案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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