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私房写真一套,我丈夫有姐妹7人,丈夫是老七,上边六个亲姐姐,家公十年前过世,如今家婆过世,如今在其中一个亲姐姐、妹夫规定分房地产,房屋是家公健在前起的,那时候就写的是丈夫的姓名,如今姐夫和亲姐姐有权利切分房地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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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的原则:
如果房产约定为
按份共有,则可按份分割。但如前所述,房产通常不约定份额而为
共同共有。按照共同共有的法律的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房产分割的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房产按照有权分割的权利人数进行均分,如果有些权利人对房产的贡献度较大,可以多分,分割房产时要考虑到共有人的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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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的所有人的确定是按照购房
合同上面的人民来确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
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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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如何合理分配
拆迁补偿?
家庭内部对拆迁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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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