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和结婚证明书和生日不一致,在老家结婚的结婚证明书,现在需要买第二套房,让结婚证明书民政局重新登记。 现在的家是丈夫的名字,请问重新登记的是不是没有女性

2020-03-22 10:0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登记结婚,属于非婚生子女,其享有权利和婚生子女一样。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父亲和母亲都有可能。对于10岁以上孩子,一般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法院通常会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标准进行判决。
  • 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是没有结婚证不影响抚养权的归属,孩子的抚养权属于父母,这是义务必须的。所生孩子应当受法律保护,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民政局会给办结婚证;n结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男妇双方或一方须排除下列情形: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麻风病或性病未治愈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不设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下同。)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离过婚的申请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2)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对符合婚姻和有关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以及不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也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