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为4000年,试用期结果突然过去说,没有底薪全部是在合理的基础上前是保证底薪,突然会说没有底薪福利不够赚底薪!也不允许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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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
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根据上述规定,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您可要求单位更正;
三、若单位不予更正,您可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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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法对目前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
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同虚设。主要原因是条款中第一个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条件,换句话说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
这样问题就出来,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换言之,劳动者的试用期也就是劳动者说了算了。这不能不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
这里要提醒劳动者注意此漏洞,避免用人单位用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来恶意欺骗。 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实践中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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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试用期过后调岗降职降薪,申请经济补偿按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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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试用期间辞退劳动者,扣全年社保违法。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仅限于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解除之后,用人单位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存在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代扣代缴的问题。
用人单位试用期间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计算工资扣除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全年社会保险费违法,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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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