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得借据,上边有写的贷款利息,用多久,借款的人归属于把这一钱放高贷款利息地区,归属于个人办的,如今钱取不出来,该怎么办?

2020-03-22 11:2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 借条(合同)未约定利息,如果原告提出利息主张,法官在原告打字的起诉状上添写利息,被告可以反驳。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视为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而对方没有在还款日内还款可主张同期贷款利率相同的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其支付迟延履行金。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故借款人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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