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的期限已经过了,原来的判决还有效吗

2020-03-22 13:05: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会一直有效,不存在所谓的有效期问题。  如果是指的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间的,则当事人一般应当在判决生效后二年内提出执行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依据法律文书向债务人依法主张债权的,申请时效中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如果能证明主张过履行判决的权利或债务人并履行过判决的证明,时效中断,可以在中断时的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关于民间借贷强制执行以及有关时效的问题具体如下:
    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条文:《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判决书已生效被告不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1、在判决书生效后对方若不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在判决书生效二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对方拒绝法院的执行,法院有权将其处以拘留、罚款,并可以查封其银行账户,可以拍卖其财产。  
    3、如果对方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作出中止执行或者程序终结,待以后该情况消除后,再重新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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