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我一事想求教刑事辩护律师我应当2017-9月离休。离休XX局已填写表格签名盖公章愿意一切正常离休。但需报XX局审批結果她们没批。缘故就是我于2000年里由如今的企业愿意将我还在前一个企业的十年工作年限评定为持续工作年限县劳动局准许盖公章。到离休时XX局说我的持续工作年限不符现行政策。持续十年工作年限算不上了。我该怎么做请赐教感谢

刑事辩护
2020-03-22 15:2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单位实习期间应当算工龄。
    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因为公司方面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相反,如果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劳动者的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另外,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约17摄氏度)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约38摄氏度)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 劳务派遣工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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