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有一次交通事故,我们互相责怪对方三个责任,我报告保险,对方没报告保险,我没报告车辆损坏保险,交通警察打开责任和车辆释放名单,我去修车还用过对方吗?

2020-03-22 15:2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 事故,交通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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