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A电动三轮车,对方B五菱面包车,事故认定同等责任,对方B只有交强险,现在医药费花了一万2,不想住院,回家养伤(现已出院)。现在对方B拖拖拉拉只给交强险理赔一万一,我一共想要两万,对方不给。但是我实际已花了1万4左右。我如果起诉对方,胜诉的话,最后我能拿到多少钱?

2018-09-14 17:3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义务,如果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向他们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到法院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但是,如果事故没有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事后仅凭一方要求,那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完全正当的。
  •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3)、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A、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B、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C、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
      查勘和定损  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