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要撤销公司法人,可是法定代表人章、公司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都没有我手里,怎么样才能撤销呢?(我还在盆友企业出任公司法人,可是未能他企业工作中,占股的60%全是盆友注资,我仅仅 虚职)急啊,感谢!!!

其它
2020-03-22 18:4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6、集体劳动争议还需要提供: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含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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