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的共同财产,三间二楼的农村私房,我是独生子,我结婚后母亲去世了,两年后父亲登记结婚,现在父亲70岁了,现在父亲身体不好,我又不好说话了,希望你写遗嘱,我不知道怎么办,我怕父亲去世了,我就用钱

2020-03-22 19:0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 一、委托合同的签订
    委托律师见证,应当由当事人(立遗嘱人)亲自与律师事务所签定委托见证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受理立遗嘱人的委托后,应指派两~三名律师进行见证。
    二、材料交接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类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公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照),以及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类资料文件。
    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三、制作谈话笔录
    见证律师应当亲自与立遗嘱人谈话,对谈话的主要情况作好记录,作为见证的依据。对于情况特殊的立遗嘱人,还应做好录音、录像、照相等工作。
    见证律师通过与立遗嘱人谈话,可以对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进行评估,立遗嘱人是否能够正常交流,能够正确理解谈话、遗嘱文件的内容,是否能够清楚表达其意见。
    四、出具律师见证书
    见证书内容应包括:
    (1)参加见证的立遗嘱人的自然情况和见证律师姓名;
    (2)见证事项;
    (3)见证过程;
    (4)见证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5)见证结论;
    (6)见证律师签字、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见证书按统一格式制作,每个立遗嘱人各执一份;如立遗嘱人需要,可增发若干份副本。律师事务所应留存两份见证书,连立遗嘱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卷备查。
    五、归档并移交银行保险库
    律师见证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应当对立遗嘱人的见证事项尽保密义务。
    律师事务所将留存见证遗嘱的一份,并及时将一份遗嘱存放到专用的银行保险柜

  • (一)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相应的证件;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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