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需要融资借款中介合同的有效合同

2020-03-22 19:4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借款人是否知晓合同内容并且同意合同条款,而且是否对代理人签字的行为作出委托。只要有足够证据表明,借款合同是借款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且借款也确实打到了借款人的账户里面,借款合同就有效。
    如果借款人完全不知情,并且没有收到借款,合同就没有效果。借款合同不是本人签字并不能说明合同无效,只能说是合同效力待定。
  •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
    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代理人是在委托人授权的前提下,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事务完成后,根据合同中有偿或无偿的约定,而决定是否向代理人支付报酬。居间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促成他人之间的交易,并获取报酬。
    所以居间合同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有偿性。  居间行为根据委托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提供介绍服务的媒介居间,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行为。
      关于居间人是否必须具有特殊营业资质的人,有两种看法:一是,“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594页,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居间合同的主体并无特殊性,无论法人、公民均可成为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参见《合同法新论。分则》第331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对专门从事中介服务(居间业务)的公司,有必要对其资质提出特殊要求,即必须具备法人条件并经过登记才能营业。
    而对于从事其他业务的法人或者公民,如果促成他人之间的交易,其行为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应属合法的居间行为,可以收取合同约定的报酬。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 以下就是借贷融资合同的范本:融资(借款)合作协议书  甲方(债权代表方):    乙方(债务承担方):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际惯例建立民间融资合作借贷关系。这种非国家金融机构、金融组织的民间借债不需要中国政府、银行担保,完全由中外双方企业自己承担一切风险。中国是加入WTO的市场经济国家,这种民间借债形式,符合WTO精神,是最基本的国际接轨方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下述融资(借款)合作协议书。 
    1.借款用途: 专案专用款。  
    2..借款总额:  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特别调剂资金借给乙方 万港币,约合 万元人民币。进款以到位之日牌价为准,还款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  
    3.结算银行:  乙方在专案所在地自主选择 银行 支行作为开户结算银行。  
    4.借款期限: 年  
    5.借款利率:  乙方按照借款总额的 %每年给甲方支付回报/利息,从借款到位之日起计算,不到位资金不计。付息起始时间,从款到12个月后第一天付第一年利息,期满日一次性全额返还本金及当年利息。 
    6.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采取乙方专案资产抵押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融资借款或以投代贷。第一期专案资金 万港币,约合 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到位;第二期专案资金 万港币,约合 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到位。 
    7.操作程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专案资料办理立项、审批、洽谈、签订合作协议书;  
    2、乙方委托双方确认的权威法律机构进行专案法律认定,并出具法律认定书,以此作为专案合作融资贷款的法律依据;  
    3、乙方提供融资借款合作的全部必备档和资料后,双方确认合法有效,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国政府外资、外债的有关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4、双方依据上述档,作为融资借款合作的法律文本,开展各自负责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