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摩托车被拘留了三四个月。 那个违规还没有处理。 我现在想处理违反的事情。 我不需要摩托车。 前几天,向交通警察队询问了情况,说要被拘留。 老师们说该怎么办。 我现在急于考驾照。 我既没有驾照也没有头盔

2020-03-22 20:3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要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比对、安全性能检测等,在固定证据后,交警就应该放行所扣押的车辆,交警要求当事人交纳押金后再放行的做法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予以放行。
    但是,如果该车辆在被交警暂扣后,又被法院查封的,则该车辆不能提取,要根据法院的规定交纳相应的款项后才可以由法院解除查封,予以放行。
    同时责任方还应当对受害方进行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可以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
  •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