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第一家公司工作了五年。我拿到了合同。我没有得到失业救济金。我为另一家公司找了份工作。半年公司给了我五个风险。我不想这样做。我怎么能得到失业救济金?

2020-03-22 22:1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可能属于个人灵活就业或者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都是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失业保险的领取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合同到期

    2.公司开除终止合同
    如果是你个人单方终止合同的话,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的,只有等到下个单位同样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才可以一起领取。
    根据你交的基数不同,领取的金额也不同,我们这边一般交满一年领两个月的失业保险,不满一年不领取,你算算的合同有没有满年,若没有满,很不划算的。
    领取失业保险的时候,要带的证件资料有:你的劳动合同,保险终止备案表,失业保险申领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还有你的身份证。关于办理这个失业保险,应该是单位的人事办好后,给你的,你只需要到定点的银行拿这单位给你的一个领取失业保险单去领钱就可以了,其他的不需要你自己办理的。
  •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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