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律师,我的父亲借了他的朋友盖尔贷款多年,利息2毛,每年还高利息,利息还多于校长,但校长还没有结束,但是父亲仍然生病,家庭债务累,无法偿还剩下的本金和利息.现在听到别人说这个利息太高,法律不保护,我不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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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我国法律对
民间借贷利息有最高限的规定。
二、2015年8月,最高法公布的一则司法解释,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关键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问题。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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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
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在
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
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
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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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你们的借款合同有双方签名盖章,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借款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2、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向对方阐述利弊,要求尽快还款,但要提供借款人的详细住址。
3、若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在收到律师函之后,及时采取行动归还本金,则合同中约定的
违约金、滞纳金,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若借款人收到律师函之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则你有权凭借合同,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归还到期欠款。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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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