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很多年轻人现在开始做遗嘱了。我想咨询一下。我27岁。我是2015-2015年,我的丈夫和妻子在2016年结婚后还清了房地产卡。我的儿子一岁了。如果我想让他的儿子作为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我想咨询一下。你需要什么程序或程序?回顾一下,谢谢。

2020-03-23 11:3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一、申请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三、 审理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决定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4)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5)决定赔偿。
    (6)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