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还在2011年1月24日为盆友贷款担保在借款7万余元,质保期至2014年1月23日,期满后盆友因无钱一直不还。如今金融机构早已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传票送到时间2016年7月22日,如今又延迟8月10日,我想问一下我该担负哪些义务,我担保责任是不是超过法律法规時间限。感谢

2020-03-23 16:0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了正确审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信用卡纠纷到法院起诉法的,法院会给被告人送达传票。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按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被告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在债务追讨起诉至法院的案件中,原告起诉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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