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机动车全险,对方电动车闯红灯, 但现场摄像头损坏,交警只出了事故证明,现在对方起诉我了,我该怎么办?是联系保险公司,还是我个人找律师

2018-09-14 19: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可以先确定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车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有以下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肇事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并且,这种情况下,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应该由直接的肇事者进行赔偿。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比如为骗取保险金,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那么一旦被认定为故意,也将不能予以理赔。
    所以,根据以上,车主闯红灯违章发生车祸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责的法定事由,一般来说,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限额内就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
    双方承担赔偿后,再向商业保险公司理赔。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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