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06结婚,今年准备生小孩,在办理准生证的过程中,男方计生办要求女方家的计生办给予开初婚初育的证明,我们去了女方家的计生办检查了,属初婚初育。可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说我老婆是超生,(我老婆是1983年出生)。要先交罚款2400。00才能给办理,那都是20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人口普查就已经交了,当初统一要求交了200元。现在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要求我们提供出20多年前的发票,我们哪里会有发票,我认为这样很不合理。现在一定没有给我们办理相关手续,请问律师有什么建议,谢谢!

2018-07-03 20:1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应依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国家及省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已制定多项制度规定。我市目前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仍然存在征收程序违规、征收标准随意、征收措施简单等突出问题,损害了群众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稳定。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征收程序一是主体合法。各县(区)人口计生局为征收主体,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也可委托乡级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征收,严禁下达任务征收,征收者要持证上岗,挂牌征收。二是程序规范。严格执行立案调查程序规定,未下达征收决定书之前,不得实施征收。三是适应条款得当。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随意减免征收数额,确有困难的,可由本人申请签订缓缴计划,按计划及时征收到位。
  • 再婚准生证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再婚夫妻如果想要自己的孩子办理准生证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各省的计划生育的政策。??虽是再婚,但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四)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
  • 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子女落户,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
    2、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3、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4、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
    5、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
    6、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如果是集体户的话,需要单位户籍员,把你的集体户提出来,盖上单位印章,并在蓝页户口纸的背面写上你将要落户的编号) 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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