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大家好!我婚恋问题,我与女性经详细介绍了解,随后完婚,结婚前不知道女性身患精神疾病和尿毒症,结婚后病况发作住院治疗,才获知,女性未完婚就早已住院治疗数次和将近多年的精神病史,目前我要离婚,彼此商议不一,是不是能够 经法律法规,让女性退回我们家给的彩礼!

刑事辩护
2020-03-23 19:2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生活困难”的认定:
    根据《解释一》是指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解释二》“生活困难”的解释,应当与《解释一》相一致,同样应为绝对的生活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一方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的财产受到损失,不是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离婚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男方在结婚时给付的彩礼的,则女方和男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即可。但是如果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且不存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男方支付导致其生活困难,或者女方没有同男方办理结婚手续和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女方是不用退还彩礼的。
    这种情况下最好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