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无照驾驶,另一方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可是因为另一方安全驾驶人士不知不觉向车险公司说我无照驾驶,车险公司人不想要赔付,随后说另一方司机带的人纠正了,看见,最终该怎么办

2020-03-23 20:0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交通事故受害者享有的社会保障,无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受害人对此均无责任,亦无法防范。只要这种事故对于受害人而言是偶然的,不可预料的,就应该视为保险事故。
    法律没有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义务,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需咨询,可于本律师联系。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暂扣车辆、拘留15天。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
    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
    此外,未领取驾驶证的人员发生上述酒驾行为,与有驾驶证发生上述行为的驾驶员一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理赔范围一般包括四个方面:
    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该损失可能是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也可能是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若为全损,如果是足额保险,可要求保险人承担该保险标的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为部分损失,则可按相应比例要求赔偿。
    2、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此处的诉讼或仲裁费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中可能出现的诉讼或仲裁的费用。如在交强险中,投保人可能因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对簿公堂,这里支出的诉讼费用即属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
    3、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即在出险后,未查清保险事故的各方面细节以确定赔偿额度时所支出的费用。
    4、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施救费用必须是为了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超出该部分则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