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9月29日我亲朋好友质押别人房地产我就是贷款担保人在银行贷款30万限期2年,即2014年9月25日期满剩下七万多沒有还上,2016年9月1日金融机构将贷款人质押人与我提起诉讼,请我我都担负哪些义务?

2020-03-23 20:2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特点


    (一)送达难,审判周期长。

    金融借款诉讼案件最先面对的问题就是送达问题,由于涉及被告人数越来越多,除了债务人,还可能有众多的保证人。企业债务人资金链断裂,对外负债累累,负责人常常下落不明,企业更换办公场所甚至人去楼空。而对于向自然人送达诉讼文书更难度不小,不少自然人早就更换了当初在银行留下的手机号码,或者虽然接电话但迟迟不去法院签收传票,有意拖延案件进展程序,由于法院的诉讼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导致大量案件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方式,案件审理周期自然被拉长,严重影响了后续程序的开展。


    (二)案件普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金融机构胜诉率高。

    金融机构对外贷款都会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留完整的书面资料并做好档案的收归与管理,在诉讼中掌握着主动权。对于被告到庭参加诉讼的,一般对借款的事实都会表示认可,但是由于没有还款能力希望银行方面给予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利息。此外由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公告送达率较高,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居多,法院直接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证据材料支持银行的诉讼请求。

    (三)判决生效后,案件普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债权实现率低。

    案件不论最终以判决结案还是调解结案,负有还款义务的当事人很少在规定期限内能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不少当事人在执行阶段拒绝接电话,采取回避的态度,因此绝大多数案件最后还是要进入执行程序,但是由于不少金融借款借款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抵押房产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导致执行程序不得不暂时搁置,“执行难”也是法院面临的普遍性难题,再者房地产市场近几年的低迷,抵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低于原先评估价值的情况居多,导致金融机构债权受偿率低。
  • 对方借款不还可以起诉对方,一般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后如果对方仍不还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自身没时间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根据借条约定的内容,并结合其他证据,建议你带上书面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 银行贷款抵押指为担保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银行,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银行为抵押权人。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得转让或处分抵押财产。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情形时,银行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以下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