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给我八千五百五十五元,借款日期是2016年6月30日,还款日期是几年前,现在可以起诉吗

2020-03-23 21:5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的还款日期是由借款人和贷款银行通过贷款合同进行约定的,通常有按户定日和统一定日两种方式。
    按户定日,一般将每笔贷款期限起始日在每月对应日作为约定还款日,如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约定还款日;也可以由客户自主选择每月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
    采用按户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不尽相同。
    统一定日,是由银行对所有贷款帐户统一确定每月一个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采用统一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是相同的。

  • 1、民间借贷还不起被起诉的,债务人不构成犯罪。
      
    2、民间借贷只是民事纠纷,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法院会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归还。判决生效后仍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支付欠款而拒不支付的,或者通过转移、隐藏财产等方式逃避履行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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