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生交通出行小故事,我承担全部责任,大夫说伤员住院,而伤员明确提出也要中医医院搞药,也要付三个月薪,也没有同意,她就去医院不住院,也要我交费给医院门诊,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3-24 07:4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者在医院不出院:1,治疗期限是可以鉴定的,对于超过必要的治疗期限的,由受害人承担相关损失;同时,各项费用的赔偿也都是有规定的。
    2,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赔偿要求,可以拒绝,让对方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可通过关系请医院出具其无需继续治疗的证明。在交警处理环节上,由交警通知其出院,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其还不能出院,就要依据其住院病历来确定其实际住院时间,并确定其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 如果拖欠的数额并不算多的话,走劳动局花的时间比较长,走法院就没有必要,拖欠数额比较小可以多次联系110报警,一般情况下民警是不会管的,会直接让找劳动局处理,但如果死磨硬泡加之民警品行较好的话,民警也会根据情况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协调,民警协调成功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但如果万一没有协调成功,或者无论如何民警都不管,就需要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职工给正规公司打工,建议持相关证据(工服、工资条、合同、协议、工作证等)联系属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市劳动局电话12333,24小时热线。
    2:如果用人单位不是正规公司,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或者是给个人打工,建议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维权,市司法局电话12348。
  •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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