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离婚程序??如何走? 一方不愿意离异

离婚
2020-03-24 09:5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的详细程序如下:

    第一步:就离婚协商一致。

    离婚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共同财产的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标准、抚养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子女探视如何安排、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
    如双方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准备离婚材料。

    登记离婚时需要以下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两份。

    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并复印两份。
    (结婚证丢失并不影响,可以婚姻查询处查档)

    《离婚协议书》原件三份。

    双方2寸彩照各两张。(通常民政局都有照相的位置,可以当场照)

    第三步:民政局办理登记。

    实践中一般只能在当时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虽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在双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地登记。因此,建议去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

    登记时选择婚姻登记处的离婚登记窗口。
    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当场发放离婚证。

    收到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彻底终止。
  •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的,法院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审理完成,具体的法院审理期限如下: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 诉讼离婚程序: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然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诉讼离婚要提交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时怎样举证?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