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听说我们公司买了失业保险,现在公司破产了,给我们重新安排工作,工资原来下降很多,我不想做。 你能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2020-03-24 10:1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关于补偿问题:
    如果双方协商或者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则需要给你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关于保险:
    如果你是城镇户口,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如果是农村户口,按照当地农村户口办理社会保险的规定处理,即如果不能补缴的,应给予补偿。
    3、其他的问题:
    除了补偿和保险外,其他的主要有工资是否全额支付、是否存在加班费、年假是否已经休息?根据存在的情况,可以提出相应的请求。
  • 失业保险赔偿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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