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有土地施工许可证,由于是在乡村,房屋建成就没管了,如今要动迁能够将在其中一层赠予为自己的孩子吗?

2020-03-24 12:0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准备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就可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
    二、办理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 房产赠予是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的给予他人的行为,接受赠予的人由赠予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限制,房产赠予可以附条件,房产赠予是在赠予人生前将自己财产给予他人并办理实际交付生效。
    房产继承是被继承人将自己的房产以遗嘱的形式决定给予其继承人的行为,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享有继承权,
    赠予的房屋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即在交付之前赠予人可以撤消赠予,交付后不得撤消。
    继承的房屋如果被继承人修改遗嘱的或变更遗嘱的,由新的继承人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按遗嘱继承房屋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