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会员,与总部签订三十年合同,十年合作,突然告诉我要吊销营业执照。 理由是以前的公司取消了,换成了现在的新公司,所以加盟费合同没有自己终止。 我们两年间,总部说用广告费支付加盟费是一年内销售任务免除加盟费,所以没有支付加盟费。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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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连锁加盟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每一项权利要对应一项义务,双方是平等的。
2.合同是否能执行到位,是否存在不可能执行到位的条款。
3.注意合同的几本版本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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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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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担保法》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担保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否则会影响担保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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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