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觉得资询下,我企业将建筑工程承包出来,如今承包单位已提起诉讼人们规定付款工程进度款及贷款利息,但我企业往往沒有付款,是感觉承包单位清算的工程项目合同款过高,脱离实际,如今人们已经举证期限,人们如今该如何做?从哪一方面提升了?是不是能够 提到司法鉴定程序,假如提以哪些的原因

2020-03-24 15:5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部所述的担保包括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保证的方式,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支付担保应采用保证的方式,工程担形式主要是保证。
      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提供工程担保的保证人可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当业主不按期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
      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提供以建设单位为受益人的承包商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施工单位为受益人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不按照规定提供担保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改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目前,工程担保尚不是强制性制度,但是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已经有充分法律依据,承包人应当尽力争取。
    为获取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呼吁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实行强制性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国家力量干预可以有效弥补当事人自我调节机制的局限性,从而逐步建立和谐正义的建筑市场秩序。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有什么?
    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以下规定:
    (l)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合法。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订立合同,应当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在某些方面的有利地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3)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合同按照其订立的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两种形式。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口头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书面合同。
  •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在本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的情况下,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本企业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有可能不在本企业了,那么,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则由变动后的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