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起诉离婚案件已经立案受理了,请问开庭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证件跟资料?

离婚
2018-09-15 01:0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的资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离婚诉讼相关书籍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 离婚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
    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二款“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3、从上面2条来看,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一般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如果有新情况理由,你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4、再次起诉,一般情况会判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