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等四人到餐馆用餐和人发生口角,亲哥哥被其欧打,随后他出自于对付找来二十多人,到另一方住宅小区将受害人弄成轻微伤。叫来的小孩中有带刀的,我儿子劝阻了,但没有人听这类状况算集众吗

暴力伤害
2020-03-24 20:1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聚众斗殴属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在检察院公诉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需缴纳诉讼费。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果致人轻伤,公安局立案后又撤销案件,应当告知受害人或者报案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当事人打伤他人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具体赔偿数额您可以自行计算确定。同时,对方伤情达到轻伤及轻伤以上的,当事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