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8月24日在工作中掉了左腿髌骨。 做了手术两天就出院了,现在谁也没管。 工厂只支付医疗费用的另外一笔费用,到现在还没有结算。 现在该怎么办呢? 每天忍受不了疼痛

2020-03-24 21:05: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步骤如下: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 报销生育险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1、《出院证明》,出院前叫医院帮你开单。
    2、住院期间消费的红色发票单
    3、小孩的出生证
    4、身份证、社保卡(金卡报销比较多)
    5、《独生子女证》(可以报销多500元)
    6、《计划生育服务证》 带齐以上的材料,去你所在的区、镇社保局就可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