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期满,租金交给月末,下个月搬离。房主以相互配合看楼为由,规定租赁户不可以锁车,提早上缴锁匙,是不是有效

其它
2020-03-24 21:0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二、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 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在没有续签合同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内容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内容的,视作签订了一个无期限的租赁合同,合同双方的一方都可以无条件的在任何时间内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类的损失是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 电信合约没到期不用,也不交违约金属于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并且现在电信欠费与个人征信相关会影响个人信用,对以后银行贷款购房、购车等均有影响。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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