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湖北省因为高铁需要占用农村住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
2020-03-25 06:03: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这是铁路占地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4.4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64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72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吉林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ls______至法律援助百度贴吧认为不妨问当地律师们。
  • 拆迁房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或者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时,原则上承租人需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后,再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如果承租人不能执行本条第二款的内容,按下列规定执行:  实行产权调换的直管公房,原房建amp;面积加8平方米后套靠相应室型,原房建amp;面积部分,拆1还1,不找差价,产权归原产权人所有;8平方米部分,按建amp;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形成不可分割面积部分,按综合造价结算,由承租人购置,拥有产权。
      实行产权调换的单位自管公房,原房建amp;面积加8平方米后套靠相应室型,原房建amp;面积部分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调换房与原房建amp;面积相等部分按建amp;安装工程造价,由产权人结算差价,拥有产权;8平方米部分,按建amp;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形成不可分割面积部分按综合造价结算,由承租人购置,拥有产权。
      第三十二条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用途,依照《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用途或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确定。  被拆除房屋的建amp;面积,根据《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合法房产证件载明的建amp;面积确定。
      第三十三条 拆迁非住宅直管公房,可实行产权调换,也可实行货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按拆1还1的比例进行安置,不找差价,由被拆迁人用于安置房屋承租人,并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 拆迁落实amp;策已确权的私有房屋,如房屋所有权人尚未取得使用权,对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同时予以安置。
      第三十五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还建,不找差价,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三十六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七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实施拆迁。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第三十八条 拆迁有纠纷的房屋,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当事人对被拆迁房屋作勘查记录,并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九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平房或筒子楼改造的住宅房,原房建amp;面积加8平方米后套靠相应室型,原房建amp;面积部分,拆1还1,互找差价;8平方米部分,按建amp;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形成不可分割面积部分,按综合造价结算,拥有产权。
      产权调换的室型及建amp;面积如下:  两室一厅A型 不低于50平方米  两室一厅B型 不低于58平方米  两室一厅C型 不低于65平方米  三室一厅 不低于80平方米  被拆迁人可以在套靠室型基础上要求增加面积,按市场价购置。
      原房建amp;面积不足10平方米或套靠室型后剩余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不单独进行安置,应与主房合并安置或给予货币补偿。  第四十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单元式楼房,按原室型结合现行设计规范安置,不予分户,原房建amp;面积部分,拆1还1,不找差价,形成的不可分割面积部分,按综合造价结算,拥有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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