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租车,没签订租赁合同,但是租赁公司给了一张收据,之后给了同事驾驶,除了单车事故,需要赔偿经济损失,租的车行驶证上的车主不是租赁公司,也不是租赁公司的法人,且使用性质是非运营,车辆的保单上的使用性质也是家庭自用车,事故之后租赁公司老板不同意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维修责任由朋友和同事负责,再赔偿租赁公司修车所花时间内的租车费用。租赁公司要求在解决方案之外赔偿商业损失,请问租赁公司的要求合法吗?请问没签合同存在租车事实吗?如果存在租车事实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2018-09-15 06:1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现在违约,应该是违反口头约定。当事人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基层组织申请调解,毕竟双方属于较小的民事纠纷,一般通过以上来处理,比较合理,确实没办法解决的,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允许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口头形式经常容易发生纠纷,因此当事人最好双方协商解决。

  • 1、您好,您租赁房东的房屋,双方之间建立了租赁合同关系。
    2、现房东想提前解除合同,构成合同违约,您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管理处不是供水供电部门,无权对您居住的房屋实施停水停电。其擅自停水停电的,构成侵权。如果停水停电给您造成损失的,您有权要求房东及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如果物业公司不恢复供水供电的,您可以房东未提供符合条件的租赁物为由解除合同,并同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 买卖不破租赁。你所租赁门面新的买受人在你的租约到期前上涨租金的要求不合法。你可以依据你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对其要求进行抗辩。如果协商不好,你当然也可以依据该合同以出租人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且按照原租赁合同规定的违约金以及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但是,解除合同是否符合你的利益,你自己得首先做出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