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已经结婚20年了,一直感觉不好,他总是打我,为了我的孩子,现在孩子都大了,我该怎么办离婚。

离婚
2020-03-25 07:1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男方和女方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法律有如下规定:
    一、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 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 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二、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 离婚的方式:
    1、双方协商。如果另一方同意离婚,那么,写好协议书,内容大致包括:财产分配问题,债权、债务分割问题,孩子抚养问题。然后带好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即可。
    2、依法起诉。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必须到当地法院民事调解庭起诉,要求离婚。如果这样,你要有充分的证据说明你们的婚姻确实死亡,难以维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