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要求在法庭上作证,说房子是我的贷款,他没有钱还,现在他把房子抵押了。

2020-03-25 09: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房产目前设定了抵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
    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 欠钱不还,只是民事纠纷,不会触犯其它法律的。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判决后你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你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如果确实没有履行的能力、也无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也是暂时没有办法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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