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方十年前在砖头上伤了我妈妈,坐了五年牢,恨我们。 现在她拍了拍自己的耳朵,打破了嘴角。 然后,报告中伤的是我们。 另外,作伪证说我们打了,住院十几天花了几千美元。 我们没有打她却没有证据。 她现在让我们赔偿医疗费用。 告诉我该怎么做,谢谢

2020-03-25 10:1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未成年人致人重伤的,如果是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赔偿的只是“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具体赔偿多少,是要看具体的案情的,刑事附带民事不赔偿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失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只是赔偿已经支付和必然支付的直接经济损失。
    所以如果是致人重伤,赔偿的应该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以及残疾后的辅助器具费用(如假肢、轮椅等)。
  • 关于打架,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两个人打架,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一方报警,公安机关会先进行立案,然后传唤对方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处罚,然后告知就有关民事赔偿到法院诉讼解决。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收集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的技巧:
    1、医疗费证据
    医疗费证据主要包括医院的病历、出院小节、医生的处方笺和医疗费发票和费用清单。
    2、误工费证据
    较为完整的误工费证明应当写为:某某某为本单位职工,月收入多少多少,因其亲属某某某受伤入院(死亡、受伤残疾)需要照顾像本单位请假多少多少天,扣发其(何种类型的)收入多少多少钱。
    3、护理费证据
    护理费计算一般按照雇佣双方的合同确定,因此一般将雇用合同以及付费收据作为证据。
    4、交通费
    交通费的相关证据主要是一些车票凭证。
    5、住宿费
    证据类型主要是住宿发票收据等。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根据受诉地法院所处地区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用计算,故不需提供特别证据,但住院的天数则要结合病历、出院小节等医疗资料确定。
    7、营养费
    若要营养费诉求获得支持必须有相关医嘱,因此可以要求主治医师提供相关证明。
    8、残疾赔偿金
    《法医鉴定书》是证明伤残及伤残等级最直接有效的证据,要想残疾赔偿金获赔,必须持有该项证据。
    9、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最主要的证据是医嘱及医疗资料和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
    10、死亡赔偿金
    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目前精神损害没有一个统一的量化标准。《法医鉴定书》是一项很重要的证明被害人受伤程度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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